实习就业政策

 
 1.新生入学签订<实习与就业协议》甲方对毕业生负责实习和推荐就业。就业为省市级公立医院、社区医院私立医院、义齿公司等单位。待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2.乙方在校学习两年,第三年为实习阶段。实习会考、补考合格的学生,学校安排学生到相关单位参加实习培训,对不参加实习实训、无实训成绩的不予推荐就业。
  3.毕业当年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学生学校负责推荐安排就业。未满18周岁的学生学校负责推荐实习,待年龄达到国家规定时,学校再负责推荐安排就业。
  4.学校积极开启第二课堂(第二专业)选秀活动,对个别学生确实不胜任第一专业工作的,可调岗安排选修第二专业进行就业。
  5.为全面适应社会发展,甲方允许乙方参加工作后回学校免费进修新兴的知识。
  6.学生可以由家长、本人自主选择就业,学校积极鼓励并支持。
 
【提示】:
 
  (1)早8:00点-至-晚10:00点,可随时拨打-招生办电话:0451-58926677 顾主任手机:18503665977(微信同号) 或在线咨询-招生办在线QQ:1473598401 【通过以上任何联系方式都可随时--进行咨询和预约报名,网站预约报名即享有优惠】。
  (2)您也可以发短信内容(学生姓名、家庭地址、学生或家长电话、意向专业)-至-手机:18503665977  学校招生办会及时与您联系,为您提供最详细的咨询服务。
  (3)准备来校参观、考察、入学的学生,定下来校时间后,请提前一天通过招生办电话或在线QQ与招生办顾主任联系,预约来校时间,学校好安排接待和参观学校,参观满意后就可直接办理入学手续(交纳第一年的学费等相关费用、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学习与分配就业协议书”,分配班级,分配宿舍,领取学习和生活用品),第二天到新班级上课。
  (4)来校入学的学生带户口本,带二寸和一寸蓝底照片各一版,行李等生活用品学校统一配备。
  (5)来校入学的学生,来校时及时联系招生办顾主任,申请办理相关优惠和补助。(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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