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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士执业资格证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一、护士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三年的护理(护士)、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从2011年起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取消护理学(初级士,原专业代码003),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二、护士资格取得方式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注:2010年度护理学初级(士)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附:2010年护理学初级(士)成绩管理办法调整通知

 

三、护士考试通过标准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通过标准于

   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  每科达到300分为通过

 


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四、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证书颁发】:

 

(中专)专业:三年制(在校学习两年、第三年到医院实习、实习结束后直接分配工作);第三年毕业时颁发中专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颁发就业报到证书(派遣证),具有干部身份;经考试合格颁发执业资格证书。

 

(大专)专业:三年制(在校学习两年、第三年到医院实习、实习结束后直接到高职院校报道);第五年毕业时颁发统招大专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颁发就业报到证书(派遣证),具有干部身份;经考试合格颁发执业资格证书。

 

学校高瞻远瞩,一次性为学生解决颁发了各种证书,使学生受益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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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1)早8:00点-至-晚10:00点,可随时拨打-招生办电话:0451-58926677 顾主任手机:18503665977(微信同号) 或在线咨询-招生办在线QQ:1473598401 【通过以上任何联系方式都可随时--进行咨询和预约报名,网站预约报名即享有优惠】。
(2)您也可以发短信内容(学生姓名、家庭地址、学生或家长电话、意向专业)-至-手机:18503665977  学校招生办会及时与您联系,为您提供最详细的咨询服务。 
(3)准备来校参观、考察、入学的学生,定下来校时间后,请提前一天通过招生办电话或在线QQ与招生办顾主任联系,预约来校时间,学校好安排接待和参观学校,参观满意后就可直接办理入学手续(交纳第一年的学费等相关费用、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学习与分配就业协议书”,分配班级,分配宿舍,领取学习和生活用品),第二天到新班级上课。
(4)来校入学的学生带户口本,带二寸和一寸蓝底照片各一版,行李等生活用品学校统一配备。 
(5)来校入学的学生,来校时及时联系招生办顾主任,申请办理相关优惠和补助。(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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